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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研究

发布时间:2021-01-21  责任编辑:

向武,黄洋

 

阿坝师范学院

   

  【摘要】全球化背景下,非遗与文创产业不期而遇,产生出互动和抵牾。本文在保持“本真性”的原则下,坚持产业化与非遗文化传承协调融合发展的初衷,分析了阿坝州相关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探讨了符号价值与国际经验产生的可行性,最后提出了阿坝州非遗保护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的对策。旨在推进阿坝州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创意产业;本真性;生产性保护;持续发展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藏、羌、回、汉等各族人民知识、智慧创造的伟大结晶,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成分,是各民族自信和进步的强大根基进入到全球化趋势迅猛的新时代,如何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础上培育创新意识和促进发展成为我们必须面对的时代课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文化的创新和创造”,《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提出“实现文化价值与实用价值的有机统一。”“文化双创”和“价值统一”的要求和原则为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也要求我们立足阿坝州情,高点站位,寻求方法,不断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创意产业的当代互动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及价值

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

在世界范围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为“非遗”)的概念形成可追溯到日本于1950年5月颁布的《文化财保护法》,文中提出的“无形文化遗产”成为非遗的概念雏形。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3年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将非遗定义为“被各社区、群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在国内,2011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其定义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非遗始终伴随人类活动而处于动态发展的过程中,是民族文化的重要标志。不同的文化组成了伟大的人类文明,人类文明也因有多样文化的并存、交融与互动而历久弥新。因此,非遗最大的特征在于一个“真”字和一个“活”字,“真”即为本真性,“活”即为流变性。

2.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

在全球化大背景下,民族文化的独特性和发展性成为非遗当代价值体现的基础。由此产生了历史,文化、社会、科技、艺术、经济等方面价值实现的可能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的作者王文章先生强调了非遗的重要价值:第一,非遗是“和而不同”的基础。第二,非遗是人类智慧、知识与技术的结晶,体现了强大的创造力。第三,非遗能够直接促进发展的延续性。第四,非遗能够推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在此基础上,笔者总结如下:

非遗的历史价值:非遗是历史的动态延续,这种活态性为历史考证提供了必要的依据。通过研究相关的各个非遗类型,则可以找到造物的制作、使用方法和古今差异,进而找到隐含的文化内核和变异路径,为民族文化传承奠定基础。

非遗的文化价值:越是在现代文化圈的中心,越不容易找到传统的延续性,但是往往在一些所谓的欠发达地区,能够找到传统的生产及生活方式。这些传统的造物工艺、民间口传文学和歌舞如散落四周的珍珠,仍然闪耀着传统文化的光芒。

非遗的社会价值:非遗中的许多民俗凝结了先辈们可持续发展的智慧,一些“约定俗成”崇尚自然与美德,即便是在当代社会仍具有现实意义。“神山”、“圣水”、“祥兽”等图腾崇拜从敬畏自然的意义上造就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而“转转酒”、“祭山会”、“妇女节”等传统习俗又多以人文关怀的方式建构了族群共有的行为规范,维系着族群内部的和谐关系。

非遗的科技与艺术价值:非遗中的传统造物技术、医药技术、农耕技术等是各民族在长期生产和生活基础上积累的科学技术财富。不同时期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的同时,也造就了传统艺术的发展,如传统工艺美术、戏剧、歌舞等。其大多具有深厚的文化内涵、独特的造型样式和较高的审美价值,往往成为民族文化传播的靓丽名片。

非遗的经济价值:非遗中有许多自身就是生产交换的产物,如使用传统手工技艺制作的食品、药品、工艺美术品和其它实用品。还有部分自身不具备商品属性,但可以通过“非遗+”的方式与其它产业融合发展的资源,如传统歌舞和其它民俗活动可以通过丰富旅游体验,提升旅游形象,促进旅游经济发展。因此,非遗通过直接或是间接的方式,都可以产生巨大的经济价值。

(二)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及特点

1.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

文化创意产业是一种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产生的以创造力为核心的新兴产业,强调一种主体文化或文化因素依靠个人(团队)通过技术、创意和产业化的方式开发、营销知识产权的行业。主要包括传媒、设计、工艺、表演和软件等创意类型的行业,国外又称其为知识产权产业。文创产业自身归属于第三产业,但又服务于其它产业。

2.文化创意产业的特点

从文化创意产业的结构和运行形态来看,具有以下特征。

高生态性:传统产业的核心是有形的物质生产,而文创产业的核心是无形的创意生产。文创产业无论是前期创意,中期生产,还是后期营销,都不会消耗大量的自然资源,对环境的影响很小。

高知识性:文化创意属于脑力劳动型产业,是知识聚集的产业。创意本身就是知识的集成,创意的实现又必须应用现代科学技术,进而提出了对知识型、复合型人才的需求。

高融合性:文创产业是一种文化、科技、经济相互融合的产业模式,在运营方式上包含了文化资本、知识资本和经济资本,与其它产业在产品供需与生产技术方面产生了广泛的产业关联度。

高价值性:文创产品包含物质和文化价值,而文化价值产生了除直接产品价值以外的附加值。这种文化资源的延续性和创意的无限性决定了实现产业附加值的众多可能性。

高风险性:文创产业的核心是无形的文化和创意,难以适用于传统的成本控制机制和风险分摊机制。

(三)非遗与文创的互动关系

1.非遗保护与文创产业的共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中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做出来要求。其中的“真实性”即为“文化基因”,也就是当前学界普遍认同的“本真性”。与之对应的是,“文化基因”也是文创产业的内涵和核心,并借以适当的创意和技术生产文创产品,使产业生命力得以延续。文化的“本真性”同为非遗和文创的灵魂和辨识符号,文化生产和产品生产在“生产性保护”中同步进行,由此建立了非遗保护与文创产业同源共生的基础。

2.非遗保护与文创产业的抵牾

虽然非遗保护与文创产业有必然的共生关系,但我们不能忽视二者在实践层面存在的一些抵牾关系。从目前学界普遍认可的“生产性保护”的产业化实施路径来看,要求生产与消费的统一。但一方面,非遗强调的是基于文化保护和自身述求的生产实践延续性;另一方面,文创产业强调的是基于消费述求和市场取向的经济价值可实现性。生产目的的不同就会导致生产实践的不同谁的目的?生产者的不同价值取向和消费者的多维需求如何平衡?要处理好这一矛盾,就需要协调好“生产性保护”中各个参与方的关系。唯一能够有能力扮演这个“协调者”角色的非政府莫属。

二、阿坝州非遗保护与文创产业融合发展的可行性

从上文中可以看出全球化进程虽然非遗出现了同质化的危机,但也提供了产业化的传承载体和创新发展的方法可谓是挑战有机遇并存。非遗为文化产业提供不竭的创意源泉,创意赋予文创产业强大的动力,强势的文创产业发展必将带动非遗稳固传承。阿坝州的非遗保护与文创产业融合发展势在必行。

(一)理论基础——符号价值

产业的基本单位是产品,产品进入市场成为商品,从而实现价值转换。而商品的价值属性既包含实用价值,也包含了符号价值。鲍德里亚的观点认为:消费者消费的是商品的符号,以及所包含的实用功能和文化符号的独特性。符号消费成为现当代人们对消费对象的价值诉求。

自工业诞生以来,科学技术始终都是产业发展主动力时至今日,当技术发展与传播速度不断加快,使产品不能在技术层面形成明显品质差异的时候,文化内涵开始在产品的价值构成中的权重比加大,符号价值成为内在动力。其以符号价值为主要目的文化创意生产活动已跨越文化产业本身,向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延伸。

而非遗作为一种文化类型,自然蕴藏了众多的文化符号。如阿坝州代表农耕文化的牛羊、编织、刺绣等;代表民俗传统文化的羌笛、瓦尔俄足、卡斯达温等;代表宗教文化的觉囊梵音、释比古唱经、唐卡等。这些数不胜数的非遗项目,无论是具象,还是抽象的文化符号都可以成为文创产业的创意资源,并赋予文化产品的符号差异性,形成消费吸引力。通过创意生产和消费实现文化符号的价值转换的同时,也促进了对文化符号进行主动保护的自觉性。

(二)国际视野——实践经验

同样在全球化背景下,西方发达国家率先意识到保护和利用非遗的现实价值,并迅速将其纳入到国家软实力建设的战略当中,竞相争夺全球文化价值的话语权。

1947年,德国学者提出“文化工业”理论虽剑指资本主义国家的思想操控但也出现了文化产业概念的萌芽。德国也籍以闻名全球的“工业文化”,加入现代数字信息技术,着力打造具有“德国制造”烙印的文化创意产业。甚至将传统工业名城鲁尔区转型为文化产业园。

1950年,日本即颁布了《文化财产保护法》,首次提出“无形”文化遗产的概念,并历经多次修改沿用至今。由此奠定了“文化立国”的国家战略基础。政府通过立法和设立基金保护和扶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风靡全球的“和式动漫文化”就是其成功的杰作。而韩国的则是拜日本为师,依葫芦画瓢,但也在世界掀起了“韩流”之风。

法国早在1793年的《共和二年法令》就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国家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权利和责任,并十分重视民间力量的作用。基本形成国家部门依法管理,专业协会实施,民间具体操作的文化保护与利用融合发展的模式。其旅游业和音像产业是典型代表。

美国虽然未设立文化管理的国家部门,也没有一个正式的官方文化政策,但也是文化创意产业大国。美国文化政策没有本土的文化情怀,其基本原则是在基于“全球利益”战略下,以国家扶持为保障,对全球各地的文化采取“拿来主义”,然后进行“价值包装”,最后完成美国文化的“产品输出”。强势资本介入下的产业化运作成功完成了美国对全球的“文化侵略”。

意大利、英国、芬兰、瑞典等国也是各有特点。但纵观各国的相关成功经验来看,具有如下共性:一是将非遗保护与文创产业发展共同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予以尽可能详尽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二是广泛调动民间力量共同参与;三是采用“非遗+产业+创意”的模式,将非遗保护产业化融合发展。这些经验值得借鉴。

三、阿坝州非遗保护与文创产业发展现状

阿坝州是全国重要的藏族聚居地也是全国最集中的羌族聚居,境内还生活着回族汉族等其它民族,是“藏羌彝文化走廊”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历史悠久。多样的民族构成、悠久的民族历史的地理位置造就了丰富深厚和独特的区域民族文化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阿坝州非遗保护工作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上个世纪50年代,由国家组织开展的少数民族民间文化调查记录工作;二是上个世纪70年代,由国家文化部、民委等多部委联合组织开展的《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的编制工作;三是自2005年成立“阿坝州非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来,相继出台非遗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必要的工作机制;开展了资源普查和数据收集、项目申报和传承人推荐、合理利用和宣传推广等工作;建立了州、县、乡三级非遗保护传承体系阿坝州现已初步探索出一条能够较为有效地保护、继承和弘扬优秀的民族文化的道路。截至目前阿坝州有国家级非遗名录19项、省级非遗名录66项(含6个扩展项目)、州级非遗名录457(含20个扩展项目)、县(市)级非遗名录975个;全州共有国家级非遗传承人13名、省级传承人82名、州级传承人371名,涵盖了传统音乐、舞蹈、美术、技艺等13个门类。此外,还建各级非遗生产性保护基地和非遗传习基地。成绩的背后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一是非遗赖以生存的环境空间面临进一步萎缩的危险。首先是“全球化”进程导致的社会风险影响。藏羌等民族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受到极大的冲击,民族文化符号生存的土壤逐渐遗失。其次是自然灾害影响。阿坝州地处地质活动十分活跃的地带,长期遭受地震、泥石流、垮方等自然灾害的侵蚀,许多非遗的物化载体受损严重。最后是传承主体后继乏人。当原有的生产生活方式和环境不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时候,民族文化的传承主体人群也就失去了文化自信的基础和文化坚守的自觉,逐渐远离了原有的民族传统。

二是对非遗的知识产权保护重视程度不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健全和有效执行是阿坝州非遗保护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当然,这与非遗自身的种类繁杂性、主体不明确性和文献缺失性有较大关系,但是,对非遗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可以形成利益分配的基础,尤其是对非遗的传承人和其它参与者给予价值确认,能够极大的刺激其传承意识、创新意识和创造力,形成非遗保护的原动力。

三是对非遗生产性保护的措施不完善。首先是没有形成非遗进入产业的准入机制,缺乏对可经营性非遗项目的评估,非遗产业化后的“本真性”得不到保障。其次是非遗产业化后的市场运作机制不完善,主要体现在社会资本的投入不足、研发阶段的创新性不足和营销手段的多样性不足,从而降低了产业化的社会效益。

四是缺乏专业的基层文化保护工作者。尤其是基层单位的文化工作人员兼职情况普遍,专业能力不足、文化意识不强、服务水平不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基层非遗保护工作的质量。

(二)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阿坝州的文化产业是旅游业依托逐步发展起来的。随着政府的重视,境内文化产业得以全面发展,产生了“文化+”的多个模式,尤以“文化+旅游”为突出。以2011年发布的《中共阿坝州委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文化强州的意见》为标志,“十二五”期间开始发力。“十三五”中更是将“民族文化创意制品产业”定位为战略新兴产业重的重点培育产业,并对整个文化产业制定了“一线一廊六带”的规划布局,提出了将文化产业建设成为重要支柱性产业的目标要求。2019年1月出台了《阿坝州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给出了具体扶持办法,落实了政策支持的基础。截止目前,全州文化企业规模以上的有27家,大型企业有5家。建有省级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基地4个,其中国家级1个建有4个州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现状的背后也客观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文化产业规模小,项目分散,具有社会影响的文化符号与文化品牌偏少。即便是“十三五”提出的目标(GDP的5%)也与阿坝州丰富的文化资源不相符合,其文化产业可挖掘的潜力巨大。

二是文化产业结构单一,层次较低,对旅游产业的依附度高。演艺娱乐业“一枝独秀”,且大多处于“原生态”呈现的阶段。而设计服务、影视动画、新媒体、工艺美术、软件开发等新兴文化创意类业态起步晚,本土的文化创意服务能力不足,文化产品和文化衍生品缺乏可持续发展的原创力。

三是政府政策功能作用有限。首先是没有充分认识到文化产业意识形态和经济价值的双重属性,造成政策目标的模糊;其次是重政策制定,而轻政策执行,尤其是政府管理职能的系统性、高效性和服务性不够,造成了政策功能受阻。

四是文化产业专业人才短缺,尤其缺少能够从事产品设计和营销策划的本土型创新性人才,对人才的培养大多为传统手工艺的技术培训,外来人才留不住的现象严重。一方面是阿坝州生活与生产环境难以形成人才聚集吸引力,外来人才引进有较大困难。另一方面是本土人才培养仅仅停留在产业链的中端(生产)环节,而没有涉及到初端(研发)和末端(营销)环节。人才的缺乏是导致阿坝州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创新力”不足的直接原因。

四、阿坝州非遗保护与文创产业融合发展的对策

(一)建立非遗进入文创产业的准入机制

建立非遗进入文创产业准入机制是确保非遗“本真性”的重要手段。笔者在走访汶川、茂县和理县的旅游工艺品市场时发现,羌绣作为阿坝州非遗产业化的典型代表已是随处可见,但除了少量较为原生态手工制作的绣面、绣包和服饰以外,大多是借以传统羌绣图案的机器织绣产品,完全丢弃了传统刺绣手工艺,同时也就丢弃了文化的灵魂。因此,必须建立非遗进入文创产业的准入机制。

构建该准入机制的要素包括:一是坚持非遗产业化是以非遗保护和文创产业共同发展为目的的初衷。二是要有一个包括非遗选项、政策支持、人才资源、资本渠道、品牌定位、市场调研、风险预评和效益分析在内的综合信息采集和发布枢纽。三是指标体系的完整度、一级指标的合理性和具体指标的可行性。在此基础上,进行准入机制的指标体系构建。(见表1)

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文化创意产业的准入指标

序号

一级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1

项目合理性

15

1.非遗项目可经营部分的专业界定

2.创意产品内容与形式

2

投资环境

10

1.政府政策法规体现的优惠度

2.政府职能执行力

3.非遗名录

4.基础配套设施的完善度

3

人才支撑

15

1.文化管理机构从业人员质量

2.文化研究机构从业人员质量

3.创意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质量

4.人才供给渠道

4

资本投入

15

1.政府财政投入

2.风投

3.企业自筹

4.众筹

5

符号辨识度

10

1.特质

2.差异

3.形式

4.载体

5.知名度

6

市场分析

10

1.市场定位

2.消费定位

3.生产方式

4.包装营销

5.成本核算与定价

7

衍生开发

10

1.知识产权保护

2.互联网+创意

3.科技+创意

8

效益

15

1.社会效益

2.经济效益

(表1)

(二)强化对非遗与文创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笔者在调研过程中发现,阿坝州文化产品市场存在严重的侵权现象,知识产权的持有人大多迫于成本,只能无奈地选择放弃维权。文化产品创新者的积极性受到打击。强化对非遗与文创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是明晰非遗文化权利和创意价值分配权力的重要手段。非遗的核心在于文化“本真性”,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在于原创的“本真性”,都属于“无形的知识”范畴,适用于知识产权保护。一方面,知识产权制度通过著作权和产业产权能够给予传承者和创新者以直接的权益归属和间接的激励价值保障,成为非遗保护和创新发展的新动力。非遗传承主体的存在感和价值感是非遗发展的基础。另一方面,知识产权制度从权利申报、权利维持和侵权维权等环节给予创意成果充分的保护,从而保障了文创产业原动力的生命力。这也解决了资本进入的最大风险问题。

为此,要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细化保护模式。一是明确著作权(含数字产品版权)保护的精神和经济权利主体。二是分类进行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保护。三是明确商品商标、集体商标、服务商标和证明商标的商标权归类划分,同时明确政府商标和公共商标的权属及使用范围,重点保护其社会公信力。四是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机密进行保护。还要成立专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开展申报、周期维护、侵权维权等工作。该机构的组建可以采取政府职能部门与社会知识产权运营企业合作的方式开展,政府管标准和规则,企业负责具体的业务。

(三)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和结构

阿坝州政府在“十三五”期间,非常明确的提出了构建“一线一廊六带”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布局覆盖阿坝州全境,内容涵盖红色经典文化、羌族文化、嘉绒藏族文化、安多藏族文化、大熊猫文化、震中文化、自然文化等产业带,其布局符合阿坝州实情。在《阿坝州“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中又将“民族文化创意制品产业”列为重点培育产业。提出了创意发展的初步设想。这里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民族文化创意制品产业”与“文化产业”是从属关系,应该合并进行产业发展布局和架构;二是“民族文化创意制品产业”中的“制品”二字带有明显的有形产品(工艺品)的指向性,忽视了作为文化创意产业的最为重要的“内容产业”的无形产品部分。所以应将“民族文化创意制品产业”调整为“民族文化创意产业”,充分重视设计服务、咨询策划、信息技术、软件开发等创意行业的培育和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没有好的创意,就不会有好的产品。

因此,在阿坝州文化产业发展布局中应该有“文化创意产业园”的一席之地,形式可包括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文化创意产业的介入能够产生大量的产权价值,吸引各类资本投入,形成自我造血功能,从而激发全州文化产业发展布局的活力,让其不仅有骨架和肌肉,还有不断循环的血液,始终保持可持续发展的态势。

由此建议:在汶川县水磨镇建立“阿坝州民族文化创意产业园”。原因有四:一是水磨镇地处阿坝州东南缘,对外与成都等中心城市联系便利,对内可辐射阿坝全境,具有较为优越的地理位置条件。二是水磨镇经“5.12”灾后重建,域内集藏、羌和汉族特色建筑和民俗活动于一体,紧邻映秀震中文化带和卧龙大熊猫文化带,能够较为集中地展示阿坝州文化形象,具有不可替代的窗口作用。三是可将国家级特色小镇和州级文化创意产业园进行关联建设。前者为后者提供环境支撑,后者为前者提升特色内涵,二者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四是文创产业是知识密集型的产业,而阿坝州唯一的本科高校就地处水磨镇,能够为非遗保护和文创产业发展提供直接、持续、稳定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供给。

(四)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和服务职能

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坚持党和国家对意识形态的要求不动摇。二是坚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遗生产性保护原则,尊重民族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三是加强调研和专业咨询,长远规划,科学系统地制定各项政策,让非遗保护和文创产业发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强化政府的服务职能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加大政策倾斜、资金投入、税收减免、资源供给、平台搭建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二是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和能力,整合知识产权管理、投资与贷款、工商税务、政策咨询的政府职能,建立高效的信息化办事服务平台。不断提升服务的覆盖面和质量。

(五)建立校地企协同研创机制和育人模式

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人才是根本。在非遗保护与文创产业融合发展过程中,必须建立校地企协同研创机制和育人模式。一是打破政府、民间、企业、高校之间的壁垒,搭建学术理论研究和创意产品研发的综合机构,建立人才流动管理机制,整合高端技术力量。二是校地企开展非遗保护、文化产业管理、创意产品研发等方面的定制型专门人才的培养,政府与企业参与到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教学、实践实习等环节中去,培养真正能够用得上、扎得下的本土人才。三是校地企共同制定非遗传承主体的推广教育方案,结合现代信息技术,开发通俗易懂、传播便捷的非遗教学资源。

五、总结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原本就是一项极为庞杂和持久的系统工程。政府、企业、高校、民间个体都应该从民族责任的角度出发,从历史发展和辩证的角度出发,共同参与到这项具有时代意义的工程当中。我们既要意识到文化创意产业的生产性保护方式符合非遗的发展规律,能够对非遗保护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我们也要充分认识到文化保护与产业发展之间的价值差异和利益矛盾,并设法从文化再生产的根本点上通过创新发力,寻求精神与物质的产出与需求的平衡,进而使阿坝州传统文化的精华得到持续发展。相信阿坝州深沉厚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定能伴随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不断发出新芽,开出新花,直至花繁叶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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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科学教育出版社.2013年,第354页

④田阡:《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路径研究》[J].社会科学战线.2015年四期,第31页

⑤鲍德里亚.林志明译:《物体系》[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23页

⑥李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产业发展》[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0年,第17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