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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习、展演和发展:走廊文化产业思考

发布时间:2018-07-17  责任编辑:网站管理员

四川民族研究所 陈安强


一、概念梳理

在谈“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之前,先谈谈几个概念。这几个概念是“汉藏走廊”“藏彝走廊”“藏羌彝走廊”等。

“汉藏走廊”是法国著名藏学家石泰安提出的一种概念。据耿昇先生的介绍,汉藏走廊之说是对甘肃、青海、四川诸省与西藏自治区交界处的民族、宗教、文化、历史和地理的研究[1]。石泰安先生虽然提出汉藏走廊概念,但是未对汉藏走廊系统深入调查研究,所以没有形成成熟的走廊理论。

“藏彝走廊”是我国著名民族学家、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提出的一个民族学、地理学概念,它是费先生民族走廊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1978年,费孝通先生在政协全国委员会民族组的一次会议上,以《关于我国民族识别问题》为题,首次提出“藏彝走廊”概念。费先生指出:“要解决(民族识别)这个问题需要扩大研究面,把北自甘肃,南至西藏西南的察隅、珞瑜这一带地区全面联系起来,分析研究靠近藏族地区这个走廊的历史、地理、语言并和已经暴露出来的民族识别问题结合起来。这个走廊正是汉藏、彝藏接触的边界,在不同历史时期出现过政治上拉锯的局面。而正是这个走廊在历史上被称为羌、氐、戎等名称的民族活动的地区,并且出现过大小不等、久暂不同的地方政权。现在这个走廊东部已是汉族的聚集区、西部是藏族的聚居区。”接着,费先生指出“我们以康定为中心向东和向南大体上划出了一条走廊。把这走廊中一向存在着的语言和历史上的疑难问题,一旦串联起来,有点像下围棋,一子相连,全盘皆活。这条走廊正处在藏彝之间,沉淀着许多现在还活着的历史遗留,应当是历史与语言科学的一个宝贵园地。”[2]先生先后五次论述对这条走廊研究的重要性。在学界,尤其是在西南民族研究学者的推动下,结合“六江流域考察”,藏彝走廊研究逐渐为大家所知。

最近十年,“藏羌彝走廊”这个概念逐渐为学界和政府宣传瞩目。严格来说,“藏羌彝走廊”是费先生提出的“藏彝走廊”的进一步发展。在名称命名上,关于这条“六江流域”走廊的确存在较多争论。李绍明先生即指出:“固然对这些民族走廊究竟如何命名,而这些走廊中尚有一些作为连接的较小的走廊仍需继续研究以及我国其他地区是否还有类似的民族走廊的存在等等,都可以进一步探索。但是,费先生首次创立了民族走廊学说,其对于民族学、民族史研究的贡献则是十分重大的。”[3]

根据文献和个人交流,笔者得知“藏羌彝走廊”是徐学书先生在2003年提出的一个民族区域文化概念。在《“藏羌彝走廊”相关概念的提出及其范畴界定》中,他详细地梳理了“藏羌彝走廊”概念产生的前后过程。徐先生认为,将“藏彝走廊”改为“藏羌彝走廊”的依据是:“从历史时空坐标上看,‘藏彝走廊’历史上的族群,在唐以前的几千年一直为‘羌人及与‘羌人’难以分割的‘氐人’,正是这一时期的‘羌人’或‘氐羌’族群的频繁迁徙,使该区域具备了最典型的‘民族走廊’特征,‘藏’、‘彝’族群则是自唐代以后才逐渐形成,‘藏’、‘彝’作为族群概念使用也是在近现代才出现,‘羌人’在‘藏’、‘彝’族群崛起后的宋元时期仍为该区域分布广泛的重要族群,再考虑到语言学研究新进展反映的‘藏彝走廊’核心区包括藏语支、彝语支、羌语支三大语支的族群语言状况,在大渡河上游至今仍然有部分羌族人和自认为属于羌族的人群,因此笔者认为‘藏彝走廊’宜增加‘羌’称‘藏羌彝走廊’,这样才能更加准确地反映该‘走廊’地区在唐以前几千年大规模的羌人迁徙活动,唐以后千年间羌人与藏、彝系统众多族群的先民共同在该区域迁徙、交融,近现代该区仍以藏、羌、彝系统三大语支众多族群为主的历史和现状。”[4]

任新建先生在关于德格历史文化的座谈会上,提出“藏羌彝走廊概念较“藏彝走廊”概念更为准确[5]。张曦先生在《藏羌彝走廊的研究路径》一文中,对“藏羌彝走廊”也有较为全面的梳理[6]。除“藏彝走廊”“藏羌彝走廊”等主流概念外,其他还有“六江流域民族走廊”“横断山民族走廊”等以地理学概念命名的概念。

2011年11月,四川省委第九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决定》,第一次明确着力打造“以‘藏羌彝文化走廊 ’为核心区域的民族文化产业带”[7]20123月,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再次强调着力打造“以‘藏羌彝文化走廊’为核心区域的民族文化产业带。”[8]这些从省级政府层面提出的发展理念,最终为国家文化战略,即构建“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2012年3月、5月,文化部分别印发《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产业倍增计划》、《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在两个政策文件中提出“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概念”,将“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列为我国“文化产业重点工程”,提出“在藏羌彝地区实施一批具有带动示范作用的文化产业项目,把民族文化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扩大民族地区就业,促进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9]

2014 年 3 月,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发布《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总体规划》,这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层面的区域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规划核心区域位于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等七省(区)交汇处,包括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贵州省毕节市,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迪庆藏族自治州,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昌都地区、林芝地区,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等7个省(区)的11个市(州、地区)。该区域覆盖面积超过68万平方公里,藏、羌、彝等少数民族人口超过760万[10]

目前的任务是要将概念辨析得更仔细。将学术界讨论的走廊概念与政府主导产业发展紧密地联系起来。否则会影响到二者之间互动。总言之,笔者认为“藏羌彝走廊”“藏彝走廊”“横断山脉走廊”“民族走廊”等概念,是历史文化的范畴,关注重点是“历史”、“文化”的“本体”,焦点不是“产业”,重点不是关心如何将“本体”转换为“经济产业”。“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是国家政策层面提出的经济开发战略范畴。关注的焦点是“产业”,关注如何将资源的“本体”转换为“产业”“产业经济”“产业布局”“产业发展”。故,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其实,走廊“本体”研究与“产业”开发都很重要,二者不可偏废。类似的概念有“语言和语言产业”“文化与文化产业”。以“语言和语言产业”为例。传统的学术话语中,语言研究总体是一个属于“语言本体”的研究。它研究语言的结构、分类、历史变迁等。但是“语言产业”则是直接与经济效益挂钩的语言应用领域。此时语言不简单是语言本身了,而是与经济、语言政策联系在一起。所以认识到二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非常重要。二者是辩证统一的。

文化与文化产业这一对概念也应如此看待。古今中外的学者对文化的研究可谓流派纷呈、观点各异、丰富多彩。但是,整体上来说,如果单谈对“文化”的研究,那么这种研究还是属于“本体”的研究。对文化产业的研究则是文化与经济、政策挂钩的领域,它属于文化在经济领域的流动,文化此时成了经济资本,与文化生产、消费联系起来,看重的是经济效益。

国家从战略和整体上提出“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实际上可以将藏羌彝走廊中分散的各种资源要素凝聚成一种区域优势,整体上提升走廊中文化产业的发展水平,对各种资源合理保护与利用是一种极大的有利因素,为各种资源的充分发展预留了足够广阔的空间。目前,走廊名称有叫“藏彝走廊”“藏羌彝走廊”“横断山脉走廊”“民族走廊”,可谓百家争鸣。笔者认为,这恰恰是走廊独具魅力的地方,正因为走廊有悠久醇厚的历史积淀,有异常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才能长久吸引学界的注意力。对走廊“本体”的研究,即多学科、多角度的深入研究,将让我们对走廊有一个更加广阔和深厚的认识[11]

二、关于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的构型图解

笔者将藏羌彝文化产业的要素构想为一个蜂巢状的结构,姑且称之为“蜂巢文化产业构型”。这种结构本身是开放性的、并列的,但关键是一体的。蜂巢产业构型至少有七个基本要素:政策、市场、创意、资源、生态、心态、主体之人。“政策”起着顶层设计、引导、服务的作用。“资源”,即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资源是人文基础。“市场”在文化产业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中起着决定性作用。“创意”是在社会中运用资源的恰当表达方式。“心态”则涉及大众的审美、情趣、文化认同。“生态”则是文化产业的自然基础。以上走廊文化产业的核心是人。事实上,“主体之人”联系着蜂巢结构中的所有要素,人既是服务对象,又是走廊文化产业的动力。六个要素离开了主体的参与,必然是空泛的、散碎的,同时也失去了构建藏羌彝文化产业的初衷和目的。


图1 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蜂巢构型图

第一,丰富多彩的特色文化资源是走廊产业发展的基础。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内主要有藏语支、羌语支、彝语支各民族。各民族文化各有特色;在同一个民族内各区域又有小传统的文化差异;在一些区域结合部,各民族文化又相互交融形成融汇的文化特色。走廊内有深厚的历史文化积淀。走廊内宗教文化方面有藏传佛教文化、毕摩文化、东巴文化、释比文化等,建筑方面有著名的高碉文化。节庆民俗方面有藏历年、羌年、彝年;有火把节、有夬儒节、有牦牛文化节等。走廊内民俗文化的厚重丰富、多元差异令人叹为观止。这是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的人文基础。

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观察,可以粗略看出走廊内人文资源的丰富性。自2006年迄今,经过地方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及复核等程序,我国已经建立了四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简称非遗名录),文化部命名了四批国家级非遗传承人。相应地,也建立了省(区、市)、市(州)级、县(市)级名录体系,每个项目认定了一个或多个代表性传承人。以文化产业走廊四川区域为例,截止2016年12月,四川省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世界级的有4项,国家级的有60项,省级的有233项,州级的有762项[12]

表1: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非遗项目统计表


类别

地方


非遗项目(项)

世界级

国家级

省级

州级

阿坝州

1

19

66

410

甘孜州

3

23

62

138

凉山州

0

18

105

214

三州合计

4

60

233

762










第二,大美的生态是走廊文化产业的自然基础。文化产业发展与生态文明具有内在的统一性。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区内山川俊美,河流纵横。雪山、草地、森林、河流星罗棋布。走廊内有众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在文化旅游中优美的生态环境是吸引游客重要因素,这是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内大自然馈赠的珍贵遗产,是文化产业发展的生态依托。走廊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区、水源涵养区、生态脆弱区,是我国生态红线的重点区域。因此,在发展文化产业的时候要形成严格的生态保护和管控机制。

在1998年以前的一段相当长时期内,走廊中的很多区域,产业以高污染、高能耗的冶炼、采矿、伐木等为支柱,对整个走廊生态造成了不易修复的损害。因此,今天在走廊内发展文化产业应吸取过去的经验教训,将生态文明的硬性指标要求与文化产业发展紧密结合,繁荣发展低能耗低污染、绿色低碳的新兴文化产业,这是走廊的朝阳产业。

第三,创意在文化产业发展中具有画龙点睛的促进作用。创意是将文化资源恰当转换表达的智力资本,是一种文化展示的叙述设计。有意保持一种“原生态”的民俗方式也是一种创意的规划。事实上,走廊中的一切并不是与世隔绝的桃源之地,它随着时代在变化,与外界存在或多或少的联系,这种联系是社会中人与人接触、交流、互动的结果。如何将文化资源转化为社会需求的样态,是一种创意的规划结果。

如今,走廊内各地都积极结合当地文化特色,将创意融入到文化产业发展中。一种普遍的趋势是将文化与旅游结合起来,打造属地文化品牌。四川省政府依托泸沽湖打造“摩梭家园”文化品牌;在甘孜州有“康巴文化”;甘孜州的德格县打造“德格印经院”文化品牌和“格萨尔史诗”文化品牌;道孚县打造“道孚民居”品牌;丹巴县打造“美人谷”品牌;阿坝县打造“扎崇文化旅游节”;在马尔康市打造“嘉绒锅庄文化节”;在红原县打造“牦牛文化节”;在茂县打造“瓦尔俄足节”;在理县打造“夬儒节”“花儿纳吉”品牌,如此等等。

在走廊中,创意结合文化旅游、工艺美术、影视音乐已有较大发展,但是,整体层次还不高,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影视演艺、工艺产品、生态旅游产品还没有出现。文化创意的深度和吸引力还没有充分表达。例如,游客到走廊内各景区,不易买到特色旅游产品,而且产品同质化现象突出。

第四,市场在走廊文化产业资源配置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整个藏羌彝文化产业都受到市场的决定性支配,根据市场的需求调配生产是市场主体生存的关键。凉山彝族漆器是民族工艺结合市场开发比较成功的例子。彝族漆器是在古餐具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民族工艺品。它分为土漆和化学漆两种。在保留漆器木质的特点的基础上,采用丰富的髹饰工艺,借鉴现代科技工艺,使凉山漆器在餐饮、旅游纪念品、室内装饰等领域有了广阔的市场需求,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形成了较为知名的民族工艺品牌。

藏族唐卡是走廊中发展比较成功的民族工艺品,在国内外享有盛誉。唐卡绘画的流派不同,风格各异。唐卡画受市场影响很大,跟画师的才能、名气等都有关系。有的画师的唐卡价格较高,有的较低。目前,唐卡画的市场竞争非常激烈。笔者在走廊中调查时发现,一些唐卡画基地,由于销售不佳,常常处于入不敷出的地步,但是有的唐卡工艺大师的作品则售价很高,供不应求。由此可看出走廊中民族特色工艺品往往受到市场的决定性支配。

第五,心态是走廊文化产业的内核力量。文化是牵动社会的敏感神经。发展走廊文化产业必然涉及到文化心态。文化心态包括文化自觉、文化自信和文化认同。繁荣发展文化产业可以增进各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自觉意识,增强各族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自信,巩固各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认同。通过切实的文化保护、传承和发展,让走廊内各民族深深体会到整个社会对根性文化的尊重、欣赏和包容。这势必继续巩固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

正如费孝通先生指出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走廊中各民族文化都璀璨夺目,五彩缤纷,是人类文化的宝贵财富。不能因为民族小、人口少就忽视其文化价值,否则只能造成民族主义的泛滥。对其他文化的包容尊重可以看出其胸怀与境界。正因为走廊中文化的差异性和多样态,反而是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发展的一大有利因素。

第六,政策是走廊文化产业的前进导向和基本保障。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的提出和实践,就是我国国家政策大力支持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具体表现。《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总体》指出“为落实《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带,进一步促进西部地区、民族地区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把文化产业培育成为区域经济支柱性产业,保护文化生态,传承民族文化,增强国家认同,促进民族团结,文化部、财政部共同制定《羌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总体规划》。”[13]

《规划》对规划范围、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都有详细规定。在保持措施方面列出了七项措施:加大财税扶持、支持重点项目、注重科学发展、搭建服务平台、强化人才支撑、优化发展环境、加强组织实施。总之,《规划》作为政策文件,既高屋建瓴,又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对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全面发展将起到重大作用。

第七,主体之人是走廊文化产业的灵魂核心。脱离服务于人的文化产业是没有发展动力的。走廊文化产业的出发点就是“改善民生”、“实现文化富民”。主体之人是连系走廊文化产业蜂巢构型的关键环节。脱离了主体之人,只重视文化资源开发,忽视对承载文化的传承人的保护、培养,当主体之人离我们远去的时候,实际上我们已将整个人文生态都破坏了。走廊内很多珍贵的文化资源是口头的、手工的,具有脆弱性、濒危性的特点。因此,在开发的时候,应当与保护并举,两者并行不悖。在“保护基础上的发展”是对主体之人的最大尊重,是文化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否则,会适得其反。

总之,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蜂巢构型图中各个要素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不能忽视其中任一要素,不能看重其一而抹杀其它。构型图中每一个要素都是相互支持、相互维系的环,去掉其中一个,对整个结构都有影响。

三、传习、展演和发展的辩证

传习是对资源的再生产的过程,展演是对资源的创意表达。二者都可以统一在发展的进程中。因而,传习、展演和发展实际上是蜂巢构型图中的个别要素的组合,在整体上,它们之间的关系也是符合辩证法则的。

在走廊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目前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传习和展演的矛盾问题比较突出。以羌族社会中释比文化为例,释比传承与展演出现了非常尖锐的矛盾。

在羌语中,“释比”是“歌者”之意。他们是羌族传统社会中的文化传承人、羌文化的集大成者。一般将以释比为代表的文化事象称为“释比文化”。释比文化在整个羌族传统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

释比为羌族地区非遗传承的中坚力量,不可替代。在阿坝州,羌族地区有9项非遗项目涉及释比文化。其中,《羌年》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羌年》、《羌戈大战》、《禹的传说》、《羌族羊皮鼓舞》列入我国国家级非遗名录;《释比古唱经》等列入省级非遗名录。

“羌年”为羌族重大的民间习俗活动。其核心内容是释比在群体活动中说唱口头史诗。史诗名叫“国阿若”,意为“天路之歌”,包含创世纪、战争、民族起源等内容。释比从农历九月三十下午,一直唱到农历十月初一上午。各地释比说唱的史诗有长有短,从4000行到15556行不等。总体量超过10万行。《羌戈大战》是释比口头史诗“国阿若”中的一个篇章。目前,被列为《羌年》的国家级传承人有王治升释比、肖永庆释比。

《禹的传说》是羌族地区普遍流行的民间故事,也是释比经典中重要的一部分,反映了大禹带领民众与自然斗争的伟大精神。《羌族羊皮鼓舞》是释比在说唱史诗时候的乐舞。《释比古唱经》主要有两大内容:国阿若史诗、苏布萨若史诗。其中,苏布萨若史诗意为“魂归之歌”,体量有15万行,主要内容为歌颂和平,反对战争,以及和谐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目前,省级传承人有杨忠平释比。

释比口头史诗说唱及其衍生的民俗现象,是羌族文化的精华,被学者称为“百科全书”和“民俗的海洋”,属于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而针对这些非遗传承人的培训,不仅是挖掘和弘扬羌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必要手段,而且是“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工作,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经典文献的保护和传播”的具体体现,对深入推进国家级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阿坝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然而,目前释比传承人数量极少,处于极度濒危状态。目前精通释比口头史诗说唱的传承人只剩8人。北派中茂县有4人:沟口系1人,永和系3人。南派中汶川县、理县有4人:龙溪系2人;羌锋系1人;雁门系1人。而且这些传承人普遍年事已高。其中70岁以上5人,占整个释比艺人总数的62.5%。5人中,80岁以上3人,他们身体状况欠佳,2人长期服药。最为严重的是传承人后继乏人现象突出。目前,8位释比艺人中,只有汶川县雁门乡的赵帮蓝释比带出徒弟1名。其余7位释比,各带2-8名徒弟。学徒苦于生计,基本外出打工,挣钱养家。虽有传承之心,但是迫于生活压力,很少有时间学习。

因此,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如果我们再不采取有效措施保护释比文化,释比文化传承的主体之人很快就消亡了,而以上这些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将处于人亡歌歇的状态。那么,更深、更进一步发展相关的文化产业就等于是一句空话,或者用一句话说就是“徒留其表”。

现在的状态是,羌族地区利用释比文化打造旅游正蓬勃兴起,可以说对文化产业发展起到了很大作用。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将释比吸纳到旅游公司工作。例如,在茂县羌城就吸纳了部分释比参与旅游公司工作。他们到城里来,给公司守门看庙。如果有游客或者活动的时候,就跳舞给游客表演。

第二,吸纳释比参加节庆活动。如果有节庆的时候,就请个别比较出名的释比出来说唱。这几年,在汶川县绵虒镇、雁门乡、龙溪乡这样的年节活动比较多,做得比较成功,吸引了很多游客参与。

第三,通过打造年节文化,将释比文化融入到文化产业发展中。每年羌族地区的羌年都会吸引大量游客。理县打造“夬儒节”、茂县打造“瓦尔俄足”节,也推动了旅游产业发展。

由此,可以看出,实际上,文化资源是可以深入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释比文化本身具有比较强的吸引力。但是,这里存在一个问题。如果我们只注重对文化资源的开发,而忽视对传承主体的保护,那么,这种厚此薄彼的发展方式肯定是不可能持续的。而目前这种危机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对释比文化传承主体之人的重视程度不够,投入不够,文化资源利用得多,切实保护得少。

传承、展演和发展本是辩证统一的。那么,是不是在羌族时候中释比文化传承、展演和发展根本就是矛盾的,不可克服的呢?笔者认为:答案是否定的。

事实是,如果认真对待,释比史诗说唱艺人是可以培养出的。并不是如一些人说的“这些是旧的风俗,必然会消亡,还不如让他们自生自灭”。汶川县雁门乡月里村大寨赵九平学习释比史诗并顺利出师就是一个好的例子。

2013年,笔者在月里寨调查释比文化的时候,将收集的释比史诗资料无偿交给赵九平学习。在平时的联系中,笔者经常鼓励他学习。赵九平向赵帮兰释比拜师学艺,经过近3年努力,终于在2016年顺利出师。

赵九平顺利出师了却了师父赵帮兰的一桩心愿。赵帮兰释比原来担心释比史诗可能传不下去了,担心自己会成为“无根师”。他担心传统的羌年没有人再整夜的说唱史诗,担心大家只是又吃又喝,没有意思。经过几年的推动,现在雁门乡释比史诗说唱终于又传承下来,而且这几年羌年都举行传统的史诗说唱活动,吸引了很多游客参与。

所以,传承、展演和发展本来是可以统一的。但是,如果不去重视,不采取切实行动保护传承主体,那么文化产业将不可持续,而打造的所谓文化产业可能真的就变味了,走廊中民众的精神生活,也可能就受到比较大的冲击。